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 2025-083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22 穗发 01、22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
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一、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及情况
(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本次修 订主要内容如下:
1.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并在第四章第二节单独章节列示;
3.进一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决策权限及范围;
4.删除监事会相关章节及内容;
5.明确独立董事权责,新增第五章第三节;
6.完善“审计委员会”职权描述,增加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7.将“战略管理委员会”改为“战略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删除“预算管理委员会”,明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8.删除原“第九章 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及“第十一
章 信息披露”章节;
9.进一步优化调整相关条款表述;
10.文内原“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改为“高级管理人员”;原以阿拉伯数字标识的数字,改为中文标识;原“或”改为“或者”;原“种类”改为“类别”;
11.根据条款修订,文内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条款中引用条款序号相应变动。
(二)取消监事会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步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监事会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取消。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解任。在此之前,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订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说明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说明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分别修订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指引及规范性文件。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股东权利保护,规范董事高管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拟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指引文件及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一、修订条款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发展集团股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1 (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领导核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
《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广州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广州
市人民政府以穗府函【1997】82 号《关 市人民政府以穗府函【1997】82 号《关
于筹备设立广州电力企业集团股份有 于筹备设立广州电力企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问题的批复》批准,以广州产 限公司问题的批复》批准,以广州产
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公 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公
司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 司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
进行改建并设立;在广州市市场监督 进行改建并设立;在广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业执照号码为 91440101231243173M。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231243173M。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广东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广东省广
3 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发展中 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 号发展中心30
心 30 楼、31 楼自编 B 单元、32 楼自 楼、31 楼自编 B 单元、32 楼自编 A
编 A 单元,邮政编码:510623。 单元,邮政编码:510623。
4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44,055,525 元。 3,505,864,981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
5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6 新增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7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8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人员。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9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认定的其 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贯彻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贯彻
国家产业政策,开展能源(电力、煤 国家产业政策,开展能源(电力、煤
炭、油品、天然气、新能源及可再生 炭、油品、天然气、新能源、储能及
10 能源等综合能源业务)、节能、环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