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注销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39,902,000 股,相应减少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做相应修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继 2021 年、2022 年实施第一次和第二次回购股份计划和后,
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启动第三次回购股份计划。
截止 2022 年 10 月 16 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39,902,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61%,交易的总金额为 129,995,006.9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将按照规定予以注销及出售,其中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注销及用于二级市场出售的股份数额,分别不超过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额的二分之一。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 2022-058 号、2022-060 号、2022-085 号临时公告。
二、回购股份注销原因
截止目前,本次回购股份 39,902,000 股未进行注销及二级市场出售,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B884876787)。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等文件规定,已回购股份应当在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按照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 39,902,000 股全部予以注销后,将相应减少公司总股本 39,902,000 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9,902,000.00 元;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324,950,045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324,950,045.00 元。
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待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手续,并及时进行信息披
露。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