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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花: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处置的说明暨公司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公告日期:2010-04-15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啤酒花 编号:临2010-012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
    新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处置的说明
    暨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之
    子公司新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处置事项说明:
    1、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苏啤酒”)下属子公司新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啤酒”)地处乌鲁木齐市水源保护区,被政府列入搬迁范围。且由于“新疆啤酒”产能利用率偏低,使公司整体效率无法有效提升,经“新疆啤酒”董事会决议,将公司所有的动产根据使用情况变卖出售,无法搬迁的土地和房屋等按照“新疆啤酒”公司的章程规定,依据中介机构所评估的价值处理。并授权“新疆啤酒”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全权负责具体处置工作。
    2、2008年8月“新疆啤酒”请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土地等资产进行了评估作价,根据中宇评字[2008]第2128号评估报告,截止2008年7月31日该土地、房屋及地面附着物资产账面价值为3695.26万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1833.8万元人民币。2008年11月4日“新疆啤酒”与乌鲁木齐金土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土地”)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将位于乌鲁木齐天山区新华南路122号厂区的土地、房屋及地面附着物转让给“金土地”,转让价款为1833.8万元人民币。
    “金土地”公司是2008年注册的投资性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投资、钢材、租赁及一般性经营项目等。“金土地”公司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及产业子公司无关联关系。
    由于“新疆啤酒”土地属于工业用地,“金土地”拟将该宗土地用于土地开发,须通过乌鲁木齐市政府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因为土地性质需变更,原协议的履行存在不确定因素。为此,《资产转让协议》于2008年12月19日暂缓执行。“金土地”于2008年11月支付给“新疆啤酒”的550.14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优先谈判权的保证金。
    2009年4月20日,为了保证双方权益不受损害和原《资产转让协议》的全面履行,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原协议。乙方于2008年11月支付给甲方的550.14万元人民币仍作为履约保证金,协议约定转让价款采取分期支付方式,全部款项按协议约定在2009年8月21日已全部付清。截止2009年8月该土地、房屋及地面附着物资产账面价值为3886.06万元人民币(包括需补缴的445.17万元土地出让金)。“新疆啤酒”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1833.8万元人民币后,与“金土地”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09年12月给“金土地”开具了正式发票。
    “新疆啤酒”公司搬迁是为响应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并依据“乌苏啤酒”和“新疆啤酒”董事会决议进行的。“新疆啤酒”此次的合并搬迁造成的直接资产损失共计为2847.89万元,由于“乌苏啤酒”已吸收合并了“新疆啤酒”,故此项费用计入了“乌苏啤酒”公司2009年度损益中。
    二、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将定于2010年5月6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6日上午10:30时
    ●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西二巷83号津城茗苑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提案:详见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10:30时
    2、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西二巷83号津城茗苑五号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以上1- 7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10年4月1日《上海证券报》上的《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为便于大会的组织和安排,请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0年5月4日(星期二)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
    2.登记地址: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西二巷83号津城茗苑五号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方式:(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证券交易所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参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991—3687305 传真:0991—3687311;
    3、联系人:唐伟梅
    4、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西二巷83号津城茗苑五号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830001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十三日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