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盱眙县天泉湖镇 300MW 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天
泉湖 300MW 光伏复合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 148,814.51 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上述项目存在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项目上网电价波动、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抢抓市场机遇,加快光伏资源的开发,盱眙鑫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盱眙鑫特公司)投资建设天泉湖 300MW 光伏复合项目。盱眙鑫特公司是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天泉湖 300MW 光伏复合项目总投资为 148,814.51 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及项目批复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
设盱眙县天泉湖镇 300MW 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项目批复情况
该项目已获得盱眙县行政审批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盱审批备〔2024〕142 号)。
该投资事项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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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该项目以盱眙鑫特公司为主体建设,盱眙鑫特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盱眙鑫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新能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持有盱眙鑫特公司 100%股权)
成立日期:2023 年 11 月 7 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大厦 1100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是为了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而设立,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资源情况及建设内容
天泉湖 300MW 光伏复合项目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天泉湖镇,地貌为岗地。
附近有 G235 国道、S331 省道以及 X204 县道等,周边均有乡道,交通较为便利,
具备建设大型光伏电站的条件。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所在地多年平均总辐射量 1,340.10kWh/m2,根据国家标准《太阳能资源等级总辐射》(GB/T 31155-2014)辐射值等级划分,该场区属于全国太阳能资源 C 类地区(资源丰富区),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该项目建设容量为 300MW,建设内容为:300MW 光伏电站,220kV 升压站一座,
30MW/60MWh 储能系统,场内输变电线路及检修道路等,工程工期为 9 个月。
2、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天泉湖 300MW 光伏复合项目总投资 148,814.51 万元。
项目资本金为 29,762.90 万元,由新能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再由该全资子公司向盱眙鑫特公司增资的方式解决,增资的价格均为 1 元/注册资本,其余项目所需资金由盱眙鑫特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本次增资 29,662.90万元后,盱眙鑫特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100 万元增加至 29,762.90 万元。
3、项目效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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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年有效利用小时数为 1,205.11h,考虑一定限电因素,项目年均发电量为 39,769.13 万 kW·h,全容量参与市场化交易。按照
经营期 25 年,资本金 20%,银行贷款 80%,贷款偿还期 15 年,工程建设工期 9
个月,上网电价 0.3910 元/kW·h(含税)测算,该项目经营期年均实现营业收入13,760.82 万元,年均实现利润总额 4,910.35 万元,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13.19 年,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 12.82%,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6.14%,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该项目建成投运后,与同等规模的燃煤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 11.99 万吨:即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约 52.89 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 33.01 吨/年,减少烟尘排放量约 6.76 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32.77 万吨/年。光伏复合电站的建设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与同等规模的燃煤电厂相比,具有明显的节煤降碳效应,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具有明显的社会效应和环境效应。
五、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的风险
项目存在所发电量无法全部消纳,导致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根据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要求加快推动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用电需求及电力市场化交易情况,项目发电具有一定的消纳能力,项目进行效益测算时已考虑了一定限电因素。
2、项目上网电价波动,影响项目收益的风险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月27日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明确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改革路径,新能源电价从“政策驱动”迈向“市场驱动”,该项目上网电价会随着电力市场供需状况以及当地新能源电站并网、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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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而波动,从而影响项目收益。
应对措施:公司具有专业新能源电站运营团队,将加强本项目开发、设计、建设、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的度电成本管控;深入研究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功率预测与发电预测精度,提升交易能力,降低交易风险;通过与电力用户签订长期购电协议,拓展销售渠道等方式,分散市场风险;同时针对中长期电力交易、现货交易、绿电交易或碳资产交易等方式设计更加合理的交易策略,努力提升项目收益。
3、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组件等设备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因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项目招标,合理控制项目各项费用,科学控制项目建设成本不超预算。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