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21-094
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
1、河北石家庄市行唐县 200MW 光伏平价项目(以下简称行唐 200MW 光伏项
目);
2、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十三间房 49.5MW 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十三间房 49.5MW
风电项目)。
投资金额:行唐 200MW 光伏项目总投资 85,112.65 万元;十三间房 49.5MW
风电项目总投资 33,993.35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项目存在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项目上网电价下调、
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抢抓市场机遇,加快风光资源的开发,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将投资建设行唐 200MW 光伏项目、十三间
房 49.5MW 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分别为 85,112.65 万元、33,993.35 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及项目批复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 2021 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河北石家庄市行唐县200MW 光伏平价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十三间房 49.5MW 风电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项目批复情况
行唐 200MW 光伏项目已获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冀发改政务备字[2020]210 号)。
十三间房 49.5MW 风电项目已获得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特变电工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 49.5MW 项目核准的批复》(哈市发改能源[2015]70 号)。
上述项目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投资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行唐县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行唐县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唐公司)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西安瑞晖广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发电公司)持有行唐公司 100%股权;新能源公司和新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特变电工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能源公司)分别持有广晟发电公司 90%、10%的股权]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上碑镇安通路 65 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风力发电;太阳能、风力发电项目开发、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新能源项目开发。
新能源公司将以行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行唐 200MW 光伏项目。该公司主要是为了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而设立,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二)哈密十三间房新特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哈密十三间房新特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特风能公司)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新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吐鲁番市风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吐鲁番风能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七角井镇第五居委会 5 栋 21 号
经营范围:风能发电投资营运,风能发电服务业务。
新能源公司将以新特风能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十三间房 49.5MW 风电项目。该公司主要是为了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而设立,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资源情况及建设内容
行唐 200MW 光伏项目选址位于石家庄市行唐县上碑镇境内,多年平均太阳总
辐射量为 1,409.52kWh/m2,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 1,236.89h,项目年均发电量为24,740.29 万 kW·h。
十三间房 49.5MW 风电项目选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 2,914.59h,项目年均发电量 14,427.20 万 kW·h。
行唐 200MW 光伏项目属于全国太阳能资源 II 类地区,十三间房 49.5MW 风电
项目属于Ⅲ类风资源区,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具备建设新能源电站的条件。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述新能源电站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光伏电站、升压电站、场内输电线路及检修道路及电站管理配套设施等。行唐
200MW 光伏项目工程工期为 6 个月,十三间房 49.5MW 风电项目工程工期为 12 个
月。
2、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上述新能源电站项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指标 行唐 200MW 光伏项目 十三间房 49.5MW 风电项目
1 总投资 85,112.65 33,993.35
2 固定资产静态投资 83,216.75 33,302.85
3 流动资金 600.06 148.50
4 建设期利息 1,295.84 542.00
5 项目资本金占比 30% 30%
行唐 200MW 光伏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的 30%,由新能源公司和哈密
能源公司同比例向广晟发电公司增资,再由广晟发电公司向行唐公司增资的方式解决;其余项目建设资金由行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十三间房 49.5MW 风电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 30%,由新能源公司向吐
鲁番风能公司增资,再由吐鲁番风能公司向新特风能公司增资的方式解决;其余项目建设资金由新特风能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3、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行唐200MW光伏项目按照经营期25年测算,十三间房49.5MW风电项目按照经营期20年测算,项目经济效益情况如下:
序号 指标 行唐 200MW 光 十三间房 49.5MW
伏项目 风电项目
1 年等效利用小时数(h) 1,236.89 2,914.59
2 年均发电量(万 kW h) 24,740.29 14,427.20
3 平均上网电价(元/kW h(含增值税)) 0.3644 0.25
4 年均实现营业收入(万元) 7,978.19 3,191.86
5 年均利润总额(万元) 2,770.76 1,104.15
6 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12.21 11.77
行唐 200MW 光伏项目建设完成并网后,新能源公司可通过自主运营该项目获得长期收益,或将行唐公司或其股东广晟发电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获得收益。
十三间房49.5MW风电项目建设完成并网后,新能源公司可通过自主运营该项目获得长期收益。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能源电站项目建成投运后,与同等规模的燃煤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 12.84 万吨,具有明显的节煤节碳效应,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具有明显的社会效应和环境效应,同时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五、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的风险
项目存在发电量无法被当地全部消纳,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 号),要求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积极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跨省区电力交易,实现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行唐 200MW 光伏项目,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用电需求及电力市场化交易情况,项目发电消纳具有一定的保障。
十三间房 49.5MW 风电项目,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深入推进,火力发电占总发电比重将逐步降低,火电供给减少,新能源电量消耗将增加;新疆哈密地区位于疆电外送通道区域,后期项目所发电量将输送到疆外用电需求旺盛的地区。
2、项目上网电价下调的风险
该项目为平价上网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结算。如果项目所在地对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向下进行调整,存在该项目收益减少的风险。
应对措施: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深入推进,火力发电占总发电比重将逐步降低,火电供给减少;随着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扩大,尤其是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 20%限制,上网电价向下调整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将加快项目的建设、并网,获得预期电价。
3、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项目建设用组件、风机等设备价格波动较大,存在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项目招标,合理控制项目各项费用,科学控制项目建设成本不超预算。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