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涉案金额: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平机械”)在最近连续 12 个月
内(2022 年 6 月 10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
10,106,529.97 元(包括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公司在最近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多种情况,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千平机械于 2023 年 6 月 9 日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出
具的《受理立案通知书》((2023)浙 0102 民初 8179、8183 号),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受理千平机械诉童鹏程、肖建新关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为 396,674.0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近连续 12 个月内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公司控股子公司千平机械累计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 10,106,529.97 元(包括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97%,其中未结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 8,378,408.16 元,已结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 1,728,121.81 元,上述诉讼、仲裁案件中千平机械均为原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仲裁事项统计情况
序号 案由 案号 原告/申请 被告/被申 涉案金额(元) 案件
人 请人 进展
1 建 筑 设 备 (2022) 浙 江西千平机 连 云 港 元 1,116,401.86 调 解
租 赁 合 同 0106 民诉前 械有限公司 鹏 吊 装 有 完毕,
纠纷 调 10302 号; 限公司、冯 强 制
( 2022 ) 浙 元 执 行
0106 诉前调 中
确 1672 号;
( 2023 ) 浙
0106 执 729
号
2 建 筑 设 备 ( 2023 ) 沪 江西千平机 路福达(上 3,868,113.20 一 审
租 赁 合 同 0118 民 初 械有限公司 海)建设有 等 待
纠纷 12430 号 限公司、 排 期
苏 州 蓉 易 开 庭
通 投 资 有 中
限公司
其它单笔在 100 万元以下的小额主动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5,122,014.91 /
其它单笔在 100 万元以下的小额被动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0 /
合计 10,106,529.97 /
二、主要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2022 年 8 月,原告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因与被告连云港元鹏吊装有限
公司、冯元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
告连云港元鹏吊装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租金 815,336 元,违约金 246,065.86
元(暂算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原告律师费损失 54,000 元,保函保险费 1,000
元,被告冯元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2022 年 10 月 20 日,经杭州市西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原告与被
告达成调解协议,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2)浙
0106 诉前调确 1672 号),具体内容如下:一、连云港元鹏吊装有限公司支付江
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租金 815,336 元,并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律师费 54,000
元、保函保险费 1,000 元、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 元,共计 925,336 元,该款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 150,000 元,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 450,000 元,
余款 325,336 元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二、冯元对连云港元鹏吊装有限
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若连云港元鹏吊装有限公司、冯元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任一期付款义务,则需加付违约金 191,065.86 元,且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到期款项、加付违约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四、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因连云港元鹏吊装有限公司、冯元仅支付了 100,000 元款项,尚欠本金825,336 元。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金
825,336 元,违约金 191,065.86 元。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出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3)浙 0106 执 729 号),执行标的为1,016,401.86 元。目前案件已调解完毕,在强制执行中。
2.2023 年 3 月,原告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因与被告路福达(上海)建设
有限公司、苏州蓉易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路福达(上海)建设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租金
3,708,00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160,113.20 元(暂算至 2023 年 3 月 8 日),
被告苏州蓉易通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海市青浦区人民
法院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出具了《受理通知书》((2023)沪 0118 民初 12430
号)决定立案审理。目前案件一审正在审理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公司在最近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多种情况,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