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600071 沪市 凤凰光学


首页 公告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3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6-003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克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郭斌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选举李克炎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李克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李克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该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李克炎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任职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李克炎

  先生经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克炎先生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将在股东会选举其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前后的情况:

 各专门委员会                调整前                          调整后

  提名委员会    郭斌(主任委员)、刘国城、王俊    李克炎(主任委员)、刘国城、王俊

  战略委员会    陈宗年(主任委员)、郭斌、        陈宗年(主任委员)、李克炎、

                  缪建新、蒋云、赵建坤            缪建新、蒋云、赵建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蒋云(主任委员)、郭斌、赵建坤    蒋云(主任委员)、李克炎、赵建坤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3 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克炎先生:1963 年 2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

  工程师。2000 年 8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湖北新华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

  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方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

  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7 月至今任北方特能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李克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克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