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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51 沪市 宁波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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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宁波联合关于子公司对其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予以利率调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5-032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其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予以利率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5年8月起,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银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和晟公司”)对其合营公司温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和欣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利息的年利率从8.5%调整至4%,财务资助的其他条件维持不变。

  ●本次交易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对其合营公司之温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同意温州和晟公司将已提供
的财务资助本金余额 21,230 万元展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利率维持不变。详
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027)、《关于子公司对其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公告》(2024-029)。截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温州和晟公司向温州和欣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金余额合计 6,000
万元。温州和欣公司的另一方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了同等金额的财务资助。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对其合营公司之温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予以利率调整的议案》。同意自 2025 年 8 月起,将控股子公司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对温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利息的年利率从 8.5%调整至 4%,财务资助的其他条件维持不变。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30)。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利率调整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财务资助对象名称:温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7MA7FEXMY8R;成立时间:2022 年;注册地点:苍南县;法定代表人:汪骞;注册资本:2 亿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主要股东: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持股 50%;信创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

  温州和欣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21,249.92    93,256.93    27,992.99    74,495.12    11,373.10

  温州和欣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5 年 1-7 月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78,664.45    48,015.65    30,648.80    20,526.35    2,655.82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温州和欣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61.04%。

  温州和欣公司的另一股东信创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温州和晟公司向温州和欣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金余额合计
6,000 万元。温州和欣公司的另一方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了同等金额的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利率调整主要内容

  自 2025 年 8 月起,温州和晟公司对温州和欣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利息的
年利率从 8.5%调整至 4%,财务资助的其他条件维持不变。温州和欣公司双方股东的投入款项为按出资同比例、同等条件投入。

  以上内容以具体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四、本次财务资助对公司的风险及风控措施

  温州和晟公司持有合营公司温州和欣公司 50%的股权,并已向温州和欣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经营管理人员,能够对合营公司温州和欣公司的经营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温州和晟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认真参与温州和欣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项目建设的进展,努力控制资金风险,确保温州和晟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双方股东对温州和欣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的本金余额以同等条件予以利率调整,有利于降低温州和欣公司财务资金成本,保障温州和欣公司开发项目的顺利续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子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其合营公司温州和欣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予以利率调整,有利于降低温州和欣公司财务资金成本,保障温州和欣公司开发项目的顺利续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温州和欣公司的另一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以同等金额、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条件公允。董事会同意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将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利息的年利率从 8.5%调整至 4%。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6,000 万元,系子公司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50%)向其合营公司温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8%;无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