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32 公司简称:浙江新能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972,986.99元(含税)。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新能 600032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张利
电话 0571-86664353
办公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电子信箱 ZJNEPE@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59,719,584,052.62 58,903,064,047.15 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709,621,866.02 12,431,604,330.72 2.24
东的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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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454,850,992.36 2,595,051,683.22 -5.40
利润总额 442,761,244.35 738,845,793.60 -4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91,656,630.09 446,301,881.66 -34.6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74,921,235.21 409,513,219.03 -32.87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074,692,479.18 919,406,208.96 16.89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32 3.62 减少1.30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213 0.1856 -34.64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213 0.1856 -34.64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1,52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59.88 1,440,000,000 0 无 0
人
境内非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 17.97 432,000,000 0 无 0
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 4.28 102,813,852 0 无 0
人
境内非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 0.45 10,822,510 0 无 0
人
国新国同(杭州)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杭州微同股权投 其他 0.45 10,822,510 0 无 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其他 0.45 10,728,068 0 无 0
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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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南方电网资本控
股有限公司-广发基金新起 其他 0.41 9,781,410 0 无 0
点 8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 其他 0.41 9,740,259 0 无 0
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
浙江空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 0.41 9,740,259 0 无 0
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 其他 0.35 8,384,718 0 无 0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