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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0 沪市 中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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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3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09

60003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2-0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暂时闲置A股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暂时闲置A股配股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项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总司库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公司本次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29号)核准,公司已完成A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1,552,021,64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395,672,337.35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18,195,731.58元。上述款项已于2022年1月27日到账。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A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111号﹞。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投入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不超过190亿元        约133.18亿元

2    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      不超过50亿元            50亿元

3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不超过30亿元            30亿元

4      补充其他营运资金      不超过10亿元            10亿元

            合计                不超过280亿元        约223.18亿元

  根据公司 A 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用款节奏,其中:

  1. 拟用于增加对子公司投入的人民币 50 亿元,因涉及监管机构对子公司设立、
增资等事项的事前审批程序,部分资金须待获得监管审批后方可使用,其余需依据子公司业务用资需求,并完成相关审批流程后予以投入,预计部分资金会存在一定的闲置期;

  2. 拟用于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的人民币 30 亿元,需根据公司信息系统建设进度
分批使用。

  综上,公司预计部分 A 股募集资金存在一定闲置期。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最高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额度以内开展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资金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项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该项资金额度以 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产品余额计算。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总司库负责组织实施。

    (六)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 A 股配股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整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 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的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以及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5.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利用暂时闲置 A 股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
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暂时闲置 A 股配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项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利用暂时闲置 A 股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A 股配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8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针对《关于利用暂时闲置 A 股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能够有效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上述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同意《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A股配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A股配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信证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暂时闲置A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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