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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2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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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公司本部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 13 名,实到董事 13 名。王金涛董事委托于新阳董事行
使表决权,朱祚云董事委托于新阳董事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建东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八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7 名关联董事:胡建东、魏居亮、汪先纯、李铁证、聂毅涛、黎圣波、何联会回避表决。

  (一)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在肯定公司 2020 年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要求经营班子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突出业绩导向、强化价值理念和风险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和管理提升,以效益为中心,以精准治亏为突破口,大力开拓有效益的项目,加快向低碳企业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为股东创造最大的价值。
  (二)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动低碳转型为引领,以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为目标,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力,以优异成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三)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 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25.03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8.89 亿
元,基本每股收益 0.29 元。

  公司 2021 年主要预算目标:确保完成利润总额 28.7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8.9 亿元;营业总收入 250.16 亿元;合并口径安排新增债务融资 120 亿
元(其中母公司新增融资 55 亿元)。

  (四)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同意公司 2020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该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同意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胡建东、魏居亮、汪先纯、李铁证、聂毅涛、黎圣波、何联会 7 名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同意公司关于 2021 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十)同意公司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将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

    1.注册额度:企业在注册阶段不设置注册额度,发行阶段再确定每期发行产品、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

    2.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3.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上海电力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带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项目建设等。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利率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董事会同意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
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全权办理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相关事宜。

    (十一)同意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同意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股东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徐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何联会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徐骥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徐骥先生,43 岁,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
司副总会计师。曾任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综合处处长、资金处处长、塞尔维亚办事处财务负责人,中国交建海外事业部财务部副经理,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十三)同意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年度述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年度述职报告》。

    (十四)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五)同意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十六)同意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第八项议案和第十一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将该等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项议案、第九项议案、第十二项议案、第十五项议案涉及的利润分配、对外担保、提名董事、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五)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关联交易、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和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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