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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0 沪市 包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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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关于西区120万吨球团项目投资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9-08-21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010 公告编号:(临)2009—018
    债券简称:包钢转股 证券代码:19001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投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 年8 月20 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投资方案如下:
    为了整合巴彦淖尔市铁矿石资源,改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包钢股份)的高炉炉料结构,加快实施钢铁资源战略,包钢股份拟与内蒙古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公司)建设年产120 万吨酸性氧化球团生
    产项目。具体投资方案如下:
    一、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是包钢股份1000 万吨钢铁产能的原料配套项目,项
    目的实施可以使包钢股份按照精料方针,改善高炉炉料结构,提高炼铁产能,降
    低消耗;可以间接掌控大中公司拥有的铁矿资源及其他矿产资源,实现包钢股份
    的资源战略;可以促进和带动巴彦淖尔市地方经济的发展,实现企业与地方的合
    作共赢。
    (一)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拟建的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的规定和要求,属于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
    的第一类鼓励类第七项钢铁120 万吨/年以上大型链篦机回转窑和带式球团焙烧
    机等氧化球团生产的内容范畴。
    (二)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履行了审批手续
    2006 年,包钢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报了《关于包头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球团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2006]211 号)。同年8 月23
    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工字[2006]1476 号文件《关于包头钢铁2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球团项目备案的通知》回复同意备案。内蒙古自治区环境
    保护局以内环字[2006]251 号文《关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球团项目
    立项的环境保护审查意见》作了批复。2006 年8 月31 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
    以《关于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乌征地审字[2006]
    第36 号)批复包钢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占地面积为996 亩。
    (三)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有利于掌控资源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及周边地区的矿产资源品位较低且资源分散,通过建设
    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的整合,集中利用矿产资源。 合资
    公司按照包钢股份对球团的质量、数量等要求来组织生产,生产的球团产品全部
    供给包钢股份,价格执行该类产品当期包头地区的市场价。大中公司还确保合资
    公司生产能力所需的生产用铁精矿,按照合作协议其生产多余的铁精矿也需供应
    包钢股份,产品价格执行包钢股份在包头地区的采购价。
    (四)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预期收益好,投资风险低
    根据包钢设计研究院2006 年所编制《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球团
    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总投资为25652.05 万元
    (含外汇445.5 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1152.05 万元,流动资金估算为
    4500 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该项目建设期为1 年,第2 年投入生产,
    达产率为80%,第3 年达到设计能力的100%,生产期按15 年计算。该项目达产
    年(第3 年)预计销售收入为84000 万元,产量120 万吨/年,售价700 元/吨(含
    税价)。正常年(第3 年)利润总额为6847 万元,税后利润4588 万元。
    120 万吨球团项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技术经济指标较好,在经济上是
    可行的。预计该项目投资回收期约为4 年(含1 年建设期)。
    二、西区120 万吨球团生产工艺及项目建设
    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采用国内最先进的链篦机—回转窑—环冷机工艺,
    设备多选用国内外先进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粒度为8~16mm 酸性氧化球团
    矿120 万吨,这有利于包钢高炉炼铁指标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升。该项目还充分
    考虑了除尘灰、烟气余热利用和生产水气全部循环使用,有利于节能环保和降耗
    增效。
    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精矿库、储料库、干燥室、皂土仓
    库、配料室、混合室、造球室、布料系统、链篦机—回转窑—环冷机焙烧系统、3
    成品储运系统、储煤仓库、煤粉制备系统及公辅设施。工艺流程中预留高压辊磨
    系统,可根据原料条件确定是否上该系统。
    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厂址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黑柳子工业园区,交
    通运输便捷,供水、供电能够满足生产所需。厂址依托于包兰铁路和110 国道,
    接轨、接线方便且线路短,铁、公路能够承担包钢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每年
    1000 余万吨的外部运输量。供水由黄河取水,纳入工业园区供水系统;供电立
    足于自备电厂(装机175MW),不足部分由蒙西电网供应。厂址位于西区规划中
    的南部,东、西两侧分别规划为综合原料厂和炼铁厂,很适宜建设球团厂。另外,
    在该园区建厂还可以享受工业园区土地等优惠政策,能有效利用周边地区矿产资
    源。
    三、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合作方案
    (一)合作方介绍
    1、包钢股份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钢股份)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的上市公司。2007 年包钢股份收购集团母公司钢铁主业资产后,总股本变为
    64.23 亿股,全部为普通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23 亿元。截至2008 年末,
    包钢股份资产总额438.99 亿元。
    多年来,包钢股份坚持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依托地区资源优势,以生产经
    营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谋求企业发展为目标,致力于把包钢股份办成具有
    突出专业特色的多元化综合型企业。特别是2008 年以来,包钢股份克服了内外
    部各种不利因素,全面提升技术和质量,及时进行结构调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2008 年全年共生产铁953.6 万吨,粗钢982 万吨,商品坯材
    923.7 万吨,出口钢材78.7 万吨。全年实现销售收入441.24 亿元,净利润9.20
    亿元。
    2、大中公司
    大中公司是在原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整体改制变更设立
    的,于2009 年5 月29 日挂牌运营,企业注册资本金12.18 亿元。该公司是内蒙
    古自治区铁矿采、选重点工业企业,是2008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68 户诚信企业之
    一,也是巴彦淖尔市第一纳税大户。
    大中公司是内蒙古众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下设4 个全资子公司。分4
    别为: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六合胜煤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金日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金德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还下设2
    个分公司,为包头市固阳铁矿分公司和巴彦淖尔市公路分公司。
    (二)合资公司的性质及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由包钢股份和大中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名称未定,公司性质为
    有限责任公司。包钢股份与大中公司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承担责
    任,同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分享权益,分担
    风险和损失。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氧化球团及直接还原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
    铁矿石采选;生产所需辅料的精选、预处理及制备等。
    (三)出资方式
    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的出资人为包钢股份和大中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拟定为3 亿元人民币。包钢股份以货币和实物形式出资26000 万元人民币,占合
    资公司86.67%的股权;大中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4000 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
    13.33%的股权。
    鉴于目前出资双方的资金压力较大,为了不影响西区120 万吨球团的正常生
    产经营,包钢股份认为合资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可以采取分期注资的方式进行,
    先用包钢股份和大中公司首期出资16000 万元登记注册合资公司,剩余出资由包
    钢股份自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股东首期出资在签订投资协议书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包钢股份以货币形
    式出资12000 万元,大中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4000 万元。包钢股份的剩余出资
    以实物形式在2009 年底前交清。
    (四)法人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会,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
    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合资公司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
    事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大中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只是参股,持股比例较低,不
    适宜在经营层派出管理人员。包钢股份应向合资公司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总经
    理、财务总监各一名,并委派合资公司副总经理,大中公司向合资公司推荐一名
    监事会主席。5
    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 名,执行董事向股东会负责,人选由
    包钢股份推荐,股东会表决通过,任期3 年,经股东会选举可连任,执行董事为
    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包钢股份、
    大中公司各推荐1 名监事,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 名监事,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表
    决通过,监事会主席由大中公司推荐,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
    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派(选)连任;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 名,副总经理(名
    额待定),财务总监1 名。经理层人员的聘任由包钢股份推荐,由合资公司股东
    会聘任或解聘。
    总的来看,西区120 万吨球团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合理,技术先
    进,原燃料有保障,产品质量好,销售有市场,生产线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设施
    齐全,预期经济效益稳定,能为地方经济和包钢股份带来可观的收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8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