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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6-01-1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9 点 30 分

会议地点:上海市莲花路 1688 号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关于选举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 公司关于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累积投票议案

  3. 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提问
四、终止会议登记,同时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五、公司高管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六、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议案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换届方案:提名执行董事 2 名,非执行董事(股权董事)6 名,独立董事 5 名;另有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股权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一、执行董事候选人:张为忠、谢伟,均为连任选举。

  二、非执行董事(股权董事)候选人:龚德雄、管蔚、薄今纲、朱毅、林华喆、计宏梅。其中,龚德雄、计宏梅为新任选举,其他候选人为连任选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上述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股权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进行选举并逐项表决。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须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自任职资格经核准之日起履职,连任董事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履职。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股权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议案 1 附件:
 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股权董事)候选人简历
                  及相关信息

  一、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为忠,男,196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开发区分行行长,大连总审计室总审计师兼主任,内蒙古总审计室总审计师兼主任,湖北省分行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行长,总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小企业业务部)总经理兼建行研修中心(研究院)普惠与零售研修院副院长,总行公司业务总监兼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谢  伟,男,197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
行河南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许昌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发展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行业务部、发展管理部、大客户部总经理,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资金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金融市场业务总监,总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就公司所知,截至本文件披露之日,谢伟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 21.7 万股。

  二、非执行董事(股权董事)候选人简历

  龚德雄,男,1969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总裁、财富管理业务委员会总裁,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CEO,国泰
君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委员会主席,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申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管  蔚,女,1971 年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上
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助理,上海久事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纪委委员、审计监察部经理、监事会监事,上海都市旅游卡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薄今纲,男,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天津市话局总工程师、副局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共享服务中心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董事、中航信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  毅,男,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邮电
部审计局企业审计处副处长,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基建财务处处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财务部资金调度中心主任、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林华喆,男,197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党委委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计宏梅,女,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曾任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信息科技部副科长、营业部副科长,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资产经营一部高级经理,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公司助理总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副总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
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殊机会投资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书记。

  就公司所知,截至本文件披露之日,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与公司亦不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述简历信息外,以上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议案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给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98.92 亿元,该笔关联交易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笔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审议事项须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申请核定给予信达资产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98.92 亿元,授信有效期 3 年。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4 月,注册地北京市,法定
代 表人张 卫东, 注册 资本 人民币 381.65 亿元,统 一社会 信用代码 为
91110000710924945A,营业范围为: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破产管理;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鉴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股东,其控股股东信达资产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授信业务,应执行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综合授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后续与信达资产集团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等,在授信额度内按照合规、
公平原则开展日常交易,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且不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不为其融资行为担保,但其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除外。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蔡洪平、吴弘、孙立坚、叶建芳、吴晓球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给予信达资产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98.92 亿元,授信有效期3 年。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相关条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换届方案:提名执行董事 2 名,非执行董事(股权董事)6 名,独立董事 5 名;另有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议案提请选举独立董事 5 名,候选人为:吴弘、孙立坚、叶建芳、吴晓球、宋铮。其中,宋铮为新任选举,其他候选人为连任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条“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累积投票制的投票方
式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附件 2。

  现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进行选举,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连任独立董事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履职;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须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自任职资格经核准之日起履职,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宋铮先生任职资格获得监管核准之前,为确保董事会运作依法合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蔡洪平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议案 3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吴 弘,男,1956 年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委员会委员、上海期货交易所研究院学术委员等。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立坚,男,196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同济大学分校助教,日本能势建筑研究所设计助理,第七届国务院应用学科学位委员。现任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