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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浦发银行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3

公告编号:临2017-037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2016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审核通过。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以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随着时间的自然推移,每股净资产不断提升,为使本次发行价格更加具有市场合理性,结合发审委审核意见的精神,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以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相应重新确定,具体调整如下:

    一、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原方案内容: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6.09元/股,该价格相当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普

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3%(向上取2位小数),符合相关法规

要求。

    若公司普通股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方案内容: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向上取2位小数)与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每股净资产参考值将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数量

    原方案内容:

    “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数量不超过921,690,490股,其中向国际集团发行

不超过621,690,490股,向国鑫投资发行不超过300,000,000股。

    若公司普通股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上限将在发行对象认购金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发行价格调整情况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调整后方案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30亿元)

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根据前述定价方式,以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为本次发行的最低发行价格测算发行数量上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948,209,718股,其中,国际集团

和国鑫投资拟认购股份数量分别不超过639,578,005股和308,631,713股。最终

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若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发行价格调整情况作相应调整。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以截至 2016年末的普通股总股本

21,618,279,922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该次利润分配方案

于 2017年 5月 25日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

1,248,316,498股,其中向国际集团发行不超过842,003,367股,向国鑫投资发

行不超过406,313,131股。”

    三、决议的有效期

    原方案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调整后方案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事宜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亦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