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0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84.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28.1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102.39万元,扣除不含税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4,715.49万元(其中200万元已于2022年9月支付)后,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将扣除相应的不含税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余额48,586.90万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银行账户(账号为764079145049)25,000.00万元,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账号为755919638010008)23,586.9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不含税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66.49万元及2024年之前支付给主承销商保荐费2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320.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4年10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208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注 1) (注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64079145049 25,000.00 2,278.31 -
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5919638010008 23,586.90 7,241.56 -
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443066357013009460934 - 223.28 -
公司深圳景田支行
合 计 - 48,586.90 9,743.15
注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是尚有部分发行费用未支付。
注2:存储余额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5,320.41 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96 万平方米多层板、HDI 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112,00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实际已投入资金 35,928.19 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5,320.41 万元低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0,000.00 48,000.00 36,320.41
96 万平方米多层板、HDI 板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9,000.00
合 计 112,000.00 60,000.00 45,320.41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尚在建设中,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146.02 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64.50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10.52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0523 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及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资金
3,810.52 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原因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为维护稳定运营、保障业务发展目标顺利完成,公司需补充一定规模的营运资金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不存在累计实
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及保本要求。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将购买保本型产品的
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一)未使用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为 9,743.15 万元,占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21.50%。
(二)未使用完毕的原因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相关款项尚未
支付完毕。
(三)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
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 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
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320.4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928.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5,9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