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28 证券简称:强达电路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运作水平,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 ESG 工作,健全公司 ESG 管理体系,经研究,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据此同步对《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专门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中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
作。 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
会审议。 会审议。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