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联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1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0,243,200.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3,031,334.7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7,211,865.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期末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77,211,865.30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438,433.09
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 545,870.68
减: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金额 102,449,192.20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① 86,634,279.13
募投项目工程支出 15,814,913.07
手续费支出 2.72
期末应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75,746,974.15
期末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32,636,768.69
(1)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91,636,768.69
(2)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 41,000,000.00
差额 43,110,205.46
其中:①期末应归还募投账户的资金金额② 43,179,525.76
②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 -69,320.30
注①: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 143,085,814.44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 86,634,279.13 元,差额 56,451,535.31 元。由于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及 6 月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
了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及“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整合变更为“年产 2.77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其中原募投项目“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于 2024 年 12 月已置换的 56,451,535.31 元,将用自筹资金归还至募投账户。
注②:期末应归还募投账户的资金金额为已投入到原募投项目“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 7 月全部归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于 2024 年 10 月分别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寮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莞寮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孙公司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惠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寮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为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和资源配置,实现整体规划,发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协同效应和规模化效应,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对原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及“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整合变更为“年产 2.77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变更后项目沿用原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资金专户,已投入到原募投项目“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募集资金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全部归还至变更后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变更后项目的建设。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与惠州惠联、银行及东莞证券签署了新的监管协议,并将原募投项目“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已切实履行。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
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元)
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寮步支 130010190010070849 19,936,280.17
行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寮步支行 755917836510028 21,603,134.65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寮步支行 769912634910018 3,008,943.66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① 8110901081933888888 47,088,410.21
合计 91,636,768.69
注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账号:8110901081933888888)已于 2025 年 7 月
被注销。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变更,将“年产 1.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及“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整合变更为“年产 2.77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变更前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分别为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淡塘村地段、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香博路 20 号,变更后项目实施地点为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淡塘村地段;变更前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惠州惠联、长联科技,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为惠州惠联。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52,183,580.1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上述置换事项已经信永中和出具了《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置
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等,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收益为 54.59 万元,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有 4,100 万元未到期,主
要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产品名称 期限 金额(万元)
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寮步支行 结构性存款 90 天 3,000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寮步支行 结构性存款 92 天 1,100
合计 4,100
(六)节余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