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6 证券简称:浙江华业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智能化技改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7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5,632.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划至公司指
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1-2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根据《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39,811.38 39,811.38 22,686.86
2 智能化技改项目 2,927.40 2,927.40 1,668.20
3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61.60 4,461.60 2,542.48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4 20,000.00 20,000.00 8,734.81
贷款项目
合计 67,200.38 67,200.38 35,632.3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将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时间 状态时间
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2025 年 9 月 2028 年 9 月
2 智能化技改项目 2025 年 9 月 2028 年 9 月
3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 年 9 月 2026 年 9 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
展战略等因素确定的,具体如下:
一方面,因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另一方面,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需购买土地使用权、重新履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批手续,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建设周期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