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3 证券简称:新铝时代 公告编号:2025-015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种类、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以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存货、设备、商标等)为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为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发展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4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