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3 证券简称:新铝时代 公告编号:2025-011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3 日通过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何峰先生主持,其中何妤、康庄、崔坚、娄燕、韩剑学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崔坚先生、韩剑学先生、娄燕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全体董事汇报了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4 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编写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5,894,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含
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5,894,16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47,947,082 股,不送红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43,841,247 股。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和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8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关联董事何峰先生、何妤女士、周子彦先生、陈世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系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子公司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n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限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存货、设备、商标等)为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