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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09 深市 山大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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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电力: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9


证券代码:301609          证券简称:山大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本协议”)为双方基于战略合作意愿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在后续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将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能够加强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合作关系,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最近三年,公司未披露其他战略合作协议。

  一、合作协议的签署情况

  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与山东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本着“互相尊重、自愿平等、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在满足各自发展理念及战略布局的前提下,协同各自资源优势,缔结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山东省新能源产业技术升级与规模化发展。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3WK64020

  3、法定代表人:陈磊

  4、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海右路和辛公北街十字路口东南角华泉万象天地 A1 地块 19 层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供冷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山东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战略合作交易。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山东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履约能力分析:山东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业务合作

  (1)综合能源业务合作:双方共同开展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需求侧响应等综合能源项目合作模式,开发用户侧资源,发掘电网负荷侧资源参与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新路径,协力打造综合能源示范性项目。

  (2)信息共享与市场协同:建立定期的信息交流机制,共享新能源市场动态、政策法规、技术进展等信息。通过市场协同,共同应对行业变化,提升市场
竞争力。

  2、设备和技术合作

  (1)依托乙方在新能源场站二次监测装置(如故障录波监测装置、时间同步系统等)设备供应和工程安装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及国内领先的装备技术优势,甲方在投资新能源和综合能源项目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公平竞争原则的前提下,依规开展合格供应商评定流程,若乙方能够提供所需设备和技术服务,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乙方开展合作。

  (2)乙方应确保提供设备和技术服务的品质与售后,满足甲方项目需求。
  3、其他合作

  (1)联合研发:针对新能源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前沿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场站综合监测、储能技术等。

  (2)技术交流与培训:举办技术交流会,分享最新技术成果与行业经验。乙方作为智能电网领域电网监测技术和电气系统设计及集成化解决方案的领先者,为甲方提供技术培训与支持,提升各方技术实力。

  (3)品牌联合推广:双方在市场推广、品牌建设方面开展合作,通过联合展会、品牌宣传、案例分享等方式,共同提升双方品牌在新能源领域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二)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协议,具体合作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合同(协议)确定。本协议在双方未签订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前不在双方之间针对具体项目产生合同约束力。

  2、双方对本协议的条款可进行补充,书面形式的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3 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后继合作事宜。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战略合作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及国家产业政策作出的重要安排,核心在于通过整合双方技术、市场、资源优势,实现深度协同。此
次合作将加速推动公司智能电网技术、电气系统集成能力与新能源产业的融合应用,助力技术成果向新能源场景转化;同时依托山东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产业资源与资本运作经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市场空间,强化产业链协同能力,为业务布局提供关键支撑。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与强制性业务安排,双方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均以后续实际合作中签订的各项正式合同/协议为准,双方将基于互信互利原则,稳步推进后续合作事宜。

  3、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系双方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仅作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初步约定,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近三年未披露其他战略合作协议。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山东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