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0 证券简称:慧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隋榕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林伟先生根据 2024 年工作情况编写的《2024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各项经营目标。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对全体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报告和意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2024 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015 万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9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拟于 2025 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6、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相关报告和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7、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
相关报告和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8、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制度与规定出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9、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10、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2025 修订草案)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1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
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及修订公司下述制度:
(1)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
(2)舆情管理制度;
(3)市值管理制度;
(4)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5)内部审计制度(2025 年修订);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 年修订);
(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修订草案);
(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修订草案)。
其中(1)、(5)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7)、(8)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1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具体业务种类等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本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循环使用。
1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慧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授信额度,向国内各类银行融资等;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
券时报》。
1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结构性存款、存单、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单个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1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叶国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叶国瑞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叶国瑞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16、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袁华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17、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
负责人的议案》
因工作内部调动,黄燕钦女士辞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职务,为保证公司内审工作的连续性,现聘任高秀娟女士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