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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95 深市 太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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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力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595        证券简称:太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于 2025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陆中涛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辞任暨补选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石维聪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石维聪先生因个人发展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石维聪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并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承诺。

  石维聪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 2027 年 5 月 9 日)
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维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石维聪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会导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在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石维聪先生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股东会选举出新任非独立董事后,石维聪先生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离职董事的义务。

  石维聪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治理和规范
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石维聪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核后,
经公司现任董事会提名,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陆中涛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陆中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补选董事后,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财务总监辞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

  公司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王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竑先生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竑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其辞职报告时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王竑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竑先生财务总监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即 2027 年 5 月 9 日)止。

  截至公告日,王竑先生通过中山市新正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 195,333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解锁期到 2028 年 5 月
18 日止;通过中山市魏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98,459 股股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7%,解锁期到 2028 年 5 月 18 日止;同时通过民生
证券-兴业银行-民生证券太力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
公司 108,280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0%,解锁日到 2026 年 5 月 18 日
止;王竑先生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702,072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5%。王竑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承诺。


  王竑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财务规范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竑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董事会同意聘任聂琴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关于董事会秘书辞任暨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兼财务副总监聂琴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聂琴女士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聂琴女士的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其辞职报告时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经董事会聘任,聂琴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董事会聘任杨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杨亮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0-88723360

  传真:0760-88723360

  电子邮箱:zqb@tailigo.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 40 号之二前座

  邮政编码:528400

  三、备查文件

  1.石维聪先生的辞职报告;

2.王竑先生的辞职报告;
3.聂琴女士的辞职报告;
4.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1. 董事候选人陆中涛女士简历

  陆中涛女士,中国国籍,1974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
年 3 月至 1997 年 3 月,担任中山市霓虹广告公司现金会计;1997 年 3 月至 2001
年 11 月担任中山市住宅建筑工程公司霓虹广告分公司现金会计;2002 年 8 月至
2003 年 3 月,担任中山市太平洋灯饰有限公司会计;2003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担任中山市太力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总监;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资金管理总监。

  陆中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60,000 股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中山市魏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中山市新正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210,464 股股份,通过民生证券太力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108,280 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 财务总监聂琴女士简历

  聂琴,中国国籍,1973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
师。1996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担任京山市统计局工业科长;2004 年 1 月至
2008 年 12 月,担任湖北金恒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 年 7 月至 2013
年 12 月,担任湖北金茂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 年 1 月至 2021 年 5
月,担任湖北太力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1 年 6 月至2025 年 10 月,担任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武汉太力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聂琴女士通过中山市新正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083 股股份;同时通过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证券太力科技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2,420 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亮先生简历

  杨亮先生,中国国籍,1983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毕业于暨南大学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08 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管理学
硕士学位。2008 年 5 月至 2010 年 6 月,先后担任珠海威丝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推进主管及投资并购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7 月,担任中国国际海运
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集团,000039.SZ,02039.HK)企业管理部战
略绩效主管;2011 年 8 至 2014 年 6 月,在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珠集
团,000513.SZ,01513.HK)董事会秘书处担任高级投资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丽珠集团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兼授权代表;2020 年 6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丽珠集团副总裁;杨亮先生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基金从业资格,并获得香港公司治理公会 ESG 认证证书及人社部碳金融培训证书,2022年 3 月成为国际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和香港公司治理公会(HKCIS)资深
会士,2024 年 9 月获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ESG 专业委员会委员。

  杨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