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5-018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
①将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
②将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8,333股至416,66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比例的0.23%至0.45%调整为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2,500股至625,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比例的0.34%至0.68%。
③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调整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四个月内。
④将“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调整为“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
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8,333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
本的 0.23%;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16,666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和《第二期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177,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9%,最高成交价为175.4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66.8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60,89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市场价值的坚定信心,结合目前资本市场行情
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
下,公司拟对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
回购股份的 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 民币 7,5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
资金总额 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 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
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
(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回购股份的 (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数量、占总 240.00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40.00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股本的比例 208,333 股至 416,666 股,约占公司目前 312,500 股至 625,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
已发行股本比例的 0.23%至 0.45%。具体 已发行股本比例的 0.34%至 0.68%。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四个月
内。 内。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回购股份的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实施期限 算;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日内;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 的其他情形。
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种类
等内容无变化。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
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调整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
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及回购期限。本次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调整回购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5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