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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87 深市 中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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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587        证券简称:中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3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通过邮件或通信等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郑敬辉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学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杨学新先生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认为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郑敬辉先生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苏中
 一先生、李士俊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 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分别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编写了《董 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 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国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敬辉)、《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中一- 届满离任)、《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士俊-届满离任)和《董事会对 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
 2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 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
 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签署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的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75,077,967.58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76,549,210.99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
金 7,654,921.10 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563,635,508.27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631,058,554.75 元,母公司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632,529,798.16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 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4 年度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631,058,554.75 元。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 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4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7,328,0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1,564,814.00 元
(含税),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8.68%,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 购注销、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 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 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等方式融资。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 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顺利开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额 度内全权代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各项法律
 文件。授权有效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业务发展规划预计的 2025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
 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出具了专 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公司(含并表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
 品、国债逆回购、记账式国债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