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6 证券简称:佳力奇 公告编号:2026-001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股东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 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现代”)、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瑞一号”)和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瑞二号”)具有一致行动关系,系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的通知,获悉自前次披露《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后,上述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854,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01%,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4,772,9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6.7824%减少至 5.752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西安现代
住所 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 292 号曲江文化大厦 1403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明瑞一号
住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 85 号 1 幢 408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明瑞二号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 85 号 1 幢 41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 月 6 日
西安现代、明瑞一号及明瑞二号在 2025 年 11 月 17 日
至 2026 年 1 月 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
134,700 股,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 720,000 股,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854,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权益变动过程 1.030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
股票简称 佳力奇 股票代码 301586
上升□
变动方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下降?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854,700 1.0301
合计 854,700 1.030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
西安现代 持有股份 2,307,692 2.7812 2,172,992 2.6188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2,307,692 2.7812 2,172,992 2.6188
有限售条件股
份 0 0 0 0
持有股份 1,890,000 2.2778 1,490,000 1.7957
其中:无限售
明瑞一号 条件股份 1,890,000 2.2778 1,490,000 1.7957
有限售条件股
份 0 0 0 0
持有股份 1,430,000 1.7234 1,110,000 1.3377
其中:无限售
明瑞二号 条件股份 1,430,000 1.7234 1,110,000 1.3377
有限售条件股
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627,692 6.7824 4,772,992 5.75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27,692 6.7824 4,772,992 5.75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合
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号:2025-027)。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
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西安现代、明瑞一号及明瑞
二号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
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西安现代、明瑞一号及明瑞二号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
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