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1578 深市 辰奕智能


首页 公告 辰奕智能: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辰奕智能: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301578          证券简称:辰奕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8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奕智能”)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2、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 年 5 月 1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22)。

  4、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5、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说明

  (一)个人异动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上述 4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共计 13.2 万
股(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6 万股,股票期权 6.6 万份);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部分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5 万股,以上合计涉及权益 15.7 万股。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前述 4 名激励对象对应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部分调整至预留部分,部分分配给其他拟激励对象;前述 4 名激励对象对应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部分分配给其他拟激励对象,部分作废失效;前述 1 名激励对象部分放弃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分配给其他拟激励对象。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6 人调整为 132 人,本次授
予的股票权益总量由 187.20 万股调整为 180.60 万股,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176.296 万
股调整为 163.0961 万股,预留部分权益数量由 10.904 万股调整为 17.504 万股。其中,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 74.0945 万份调整为 67.4945 万份,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保持不变,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
74.0945 万股调整为 67.4945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10.904 万股调整为 17.504 万股。
  (二)权益分派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2,4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1,2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股本18,72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81,120,000 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鉴于上述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尚未实施),根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预计在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对相关权益的数量、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1、权益数量的调整

  如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本次授予的股票权益总量=180.60×(1+0.3)=234.7801 万股,其中首次
授予 212.0249 万股,预留授予 22.7552 万股;其中股票期权总量为 87.7429 万份;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36.539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10.4981 万股,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87.7429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22.7552 万股。股票期权作废 8.58 万份。

  2、价格的调整

  如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5.23-0.5)÷(1+0.3)=26.715 元/份;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3.49 -0.5)÷(1+0.3)=17.685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23.49 -0.5)÷(1+0.3)=17.685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和首次授予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数量及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辰奕智能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