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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65 深市 中仑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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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
  事 7 人,其中董事郭宝华、杨之曙、沈维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
  杨清金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郭宝华先生、杨之曙先生、沈维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编写了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颜艺林先生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4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良好。

  此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审定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职能部门管理费用预算计划,综合分析当前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
依照审慎、稳健的原则,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公司 BOPA 年产量 12 万吨至 13 万
吨,PA6 年产量 14.5 万吨至 15 万吨,并将围绕上述生产计划,努力实现营业收
入稳步增长。

  2025 年度财务预算目标能否实现受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 2025 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此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此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0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为履行职务而发生的费用等按公司规定实报实销。
  此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之曙、沈维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郭宝华、
杨之曙、沈维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此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颜艺林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杨清金、
颜艺林、牟青英、郑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


  此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颜艺林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颜艺林、
牟青英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