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25 证券简称:儒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不超过 235.7794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9.1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5 月 3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
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39.15 元/股调整为 38.70 元/股;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5、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38.70 元/股调整为 38.50 元/股。
6、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授予和归属条件、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6 亿元,且以 2023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为基数,2024 年自动
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00%;(2)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
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3219 号),公司未满足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 3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7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