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80 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70 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23 日(2024 年度权益分
派的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13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9.8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如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的公司总股本
164,160,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5,034,242 股后的股本 159,125,7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912,575.8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 月 2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9.8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9.70 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9.80 元/股—0.0969333 元/股≈19.70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9.7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538,072股至5,076,142股,占公司总股本164,160,000股的比例约为1.5461%至3.092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的调整,自 2025 年 7 月 23 日起生效。
四、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