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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17 深市 陕西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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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达: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301517        证券简称:陕西华达        公告编号:2025-023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陕西华达”、代码:“301517”)自 2025年 8 月 13 日上午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本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预案,
即在 2025 年 8 月 27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规则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本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预案,公
司证券最晚将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
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陕西华经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华经微电子”),华经微电子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陕西华经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7135494826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创业大厦 D 区一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峰

注册资本          8,255.79 万元

成立日期          1999 年 7 月 22 日

                  一般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
                  电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
                  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
                  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
经营范围          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
                  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
                  集成电路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集成电路设计;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华经微电子 100%股权,其中陕西电
子西京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摩海科技开发中心(有限合伙)、西安聚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经微电子66.78%股权,上述公司已签署意向协议,其余股东的交易意向尚在协商中。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拟采取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主要交易对方陕西电子西京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协议中为“甲方”)与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陕西电子西京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摩海科技开发中心(有限合伙)、西安聚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协议中为“乙方”或“交易对方”)签署了购买华经微电子股份的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华经微电子股份。
  2、本次交易的价格应以甲方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规定的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并经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3、甲方为购买标的股份而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4、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将对华经微电子的财务状况、法律事务及业务潜力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华经微电子及交易对方应配合甲方的尽职调查。

  5、甲方根据需要安排审计和评估机构对华经微电子进行审计和评估。

  6、在本协议签署后,交易各方应当立即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具体细节进行磋商,并争取尽快达成正式的交易协议。

  7、在甲方完成尽职调查并对尽职调查结果符合预期判断,且各方已就交易细节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各方签订正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的各项具体事宜。

  8、本协议仅为交易各方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待由本协议各方及华经微电子股东进一步协商确定,并签署正式交易协议。该等正式交易协议与本协议规定不一致时,以届时交易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9、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乙方、华经微电子及其代理人或代表其行事的其他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方就与本协议所述交易相同、类似的事项进行接触、讨论、协商、洽谈或签订任何协议或达成任何安排。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经本次重组的交易方盖章确认的关于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3、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