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认为:公司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自身经营模式及现阶段盈利水平、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
此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394,046.32 元,
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64,200,546.03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91,576,663.90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2,963,816.82 元。
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盈利情况及 2025 年度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加
大对新业务的拓展力度及研发投入所需要长期及稳健的资金支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且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2024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不适用)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1,649,122.92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9,394,046.32 66,010,379.00 -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07,232,422.57 92,683,798.36 -
营业收入(元) 830,447,588.59 1,184,108,199.7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91,576,663.9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42,963,816.8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1,649,122.9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1,691,833.6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51,649,122.92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99,916,220.93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9.92%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度,上表仅需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该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 5,000 万人民币。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新业务拓展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盈利水平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