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5-017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1.834.052.1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944,402.95元后,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1,298,833.29 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派发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届时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024 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 292,500 股,按该回购情况测算,2024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35,626,183.00 元,约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8.79%。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35,626,183.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35,655,433.00 0
(预计数)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1,834,052.10 85,633,797.95 79,010,140.14
研发投入(元) 23,980,450.64 29,556,457.21 27,170,143.74
营业收入(元) 641,252,292.20 581,733,150.83 547,120,543.9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91,298,833.29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244,396,079.74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71,281,616.00(预计数)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85,492,663.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71,281,616.00(预计数)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80,707,051.59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4.56%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否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 年未上市)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 71,281,616.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为 586,360,729.36 元、535,572,310.40 元,其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3.61%、32.50%。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经营资金需求、正常经营、长远发展及股东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派发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经营资金需求、正常经营、长远发展及股东利益,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