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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03 深市 智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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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6


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情况下,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594.2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85.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60001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总额      入金额                    态日期

 1  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      24,635.69  7,478.74    30.36%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34.90  2,386.02    29.70%    2025 年 02 月 28 日

 3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4,333.58  1,160.89    26.79%    2025 年 08 月 31 日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7,950.06    61.15%                      -

          合计                  50,004.17  18,975.71  37.95%                      -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具体金额最终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注2: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85.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 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5,581.59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不改变募投项目 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公司对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              (调整后)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 年 02 月 28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2025 年 08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立项以来,公司董事 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部分既定计划,“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部分科研设备的更新和研发人力资源投入,逐步提升研 发技术水平与强化研发管理体系;“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持续推进信息化子 系统和模块的新建、升级和完善,以加强整合公司内部各业务流程,有效提高 公司的运营效率。

    但受宏观经济波动、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信息化、数字化、人 工智能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在募投项目的投入 较为谨慎。公司结合实际的经济环境、行业景气度、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 的实时变化,灵活、适度地控制投资节奏,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放缓,预计 无法在原定计划内完成建设。


  为确保募投项目稳健推进,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最大效益,避免资源闲置,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必要性分析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在全球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计算机及相关外设产业持续发展。键盘和鼠标作为人机交互的关键设备,其技术迭代与创新步伐日益加快。消费者对键盘鼠标的性能、设计、功能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推动计算机外设行业向多样化、高端化发展。公司已深耕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储备,但仍需持续加强相关技术方面的投入,及时完成产品和技术的更新迭代,并通过增强软硬件结合,深化产品解决方案,提升产品价值,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本次项目建设,引入高精尖的研发检测设备及高水平研发人才,加强研发团队建设,从而匹配公司快速增长的销售规模和研发需求,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与效率,以巩固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

  (2)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公司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已难以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在数据处理速度、信息共享程度和业务流程协同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当前,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加速,企业对信息化系统的依赖程度持续攀升。先进的信息化系统能够实现业务流程自动化、数据实时共享,有效提升企业运营效率与决策科学性。公司需通过深度的数据挖掘和分析,整合现有数据,构建高效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业务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加强柔性生产能力。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计算机外设行业,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根本,
围绕键鼠产品领域进行技术工艺研究、产品开发和拓展,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和较强的研发实力,并拥有一支由行业资深工程师构成的专业化技术研发团队,为本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可靠保障。

  (2)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导入了ERP、OA、MES等管理系统,具有一定的信息化基础,目前,市场上存在众多成熟的信息化技术,能够为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同时,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具备扎实的技术功底和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团队成员熟悉公司现有系统架构,能够快速适应新技术的应用,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3.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过公司重新论证,公司认为“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项目建设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外部政策环境及行业发展动态,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审慎安排,及时调整项目实施策略,确保资金投向合理、高效,力求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建设周期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规划,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五、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