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6 证券简称:盘古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9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份暨取得控制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取得控制权的议案》。基于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 24,642,000.00 元收购李布尔持有的公司参股公司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城石化”或“标的公司”)3,700,000股股份,占众城石化股份总数的 11.97%。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众城石化的股份比例由 35.34%增加至 47.31%,公司作为众城石化第一大股东,且众城石化董事会由 5 名董事构成,其中 3 名董事由公司提名,占众城石化董事会席位半数以上,据此,公司取得众城石化的控制权,众城石化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收购股份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收购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李布尔,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30105************,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李布尔现为众城石化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经查询,李布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1、名称: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92.2434 万元人民币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02 日
5、法定代表人:李布尔
6、住所: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旺旺东路 6 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2750609026T
8、经营范围:润滑油制造;工业用机油的生产;工业用润滑材料生产;润滑脂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制造;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化学试剂和助剂(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化工原料销售(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润滑油批发;润滑油零售;润滑脂的销售;工业用润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零售(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自有厂房租赁;石油技术服务;化工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标的公司业务情况
众城石化能够生产 170 多个品种的各类中高档润滑油、润滑脂,其产品被广泛用于钢铁、电力、机械制造、矿山、石油开采装备、水泥、轨道交通、工业机器人等行业。
(二)本次收购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 本次收购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 持有股份数量
(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1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 10,928,000 35.34% 14,628,000 47.31%
份有限公司
2 李布尔 6,599,560 21.34% 2,899,560 9.38%
3 宁波澳源股权投资有 3,215,434 10.40% 3,215,434 10.40%
限公司
4 长沙润古企业管理合 1,972,040 6.38% 1,972,040 6.38%
伙企业(有限合伙)
5 许烨 1,816,000 5.87% 1,816,000 5.87%
6 长沙品金企业管理合 1,071,560 3.47% 1,071,560 3.47%
伙企业(有限合伙)
7 长沙洲圆企业管理合 807,000 2.61% 807,000 2.61%
伙企业(有限合伙)
8 胡杰暄 728,000 2.35% 728,000 2.35%
9 刘维平 728,000 2.35% 728,000 2.35%
10 其他股东 3,056,840 9.89% 3,056,840 9.89%
合计 30,922,434 100.00% 30,922,434 100.0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995.03 23,500.72
应收款项总额 13,679.73 13,899.23
负债总额 10,828.84 9,910.32
净资产 11,166.19 13,590.40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876.41 12,694.59
营业利润 1,122.49 768.03
净利润 1,016.42 669.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0.57 -2,418.18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众城石化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
的条款。
2、经查询,众城石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城石化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本次收购众城石化股份前,众城石化为长沙望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41,556,765.68 元(不含利息)。本次收购完成后,因公司取得众城石化的控制权,众城石化由公司的参股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被动形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取得参股公司控制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5、众城石化与本次交易对手方李布尔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李布尔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6、本次交易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7、众城石化股东宁波澳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对李布尔本次转让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次股份转让已获得宁波澳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其已放弃就本次股份转让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交易标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青岛德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
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025]德铭评字第 109 号),确定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贰亿零壹拾陆万柒仟陆佰元整(RMB20,016.76 万元)。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
评估对象为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三)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评估,经综合分析两种方法下的初步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确定其中一种方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四)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结论
(1)资产账面值为 20,393.89 万元,评估值 27,008.75 万元,评估增值
6,614.86 万元,增值率 32.44%。
(2)负债账面值为 9,836.58 万元,评估值 9,836.58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3)净资产账面值为 10,557.31 万元,评估值 17,172.16 万元,评估增值
6,614.85 万元,增值率 62.66%。
2、收益法结论
经收益法评估,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贰亿零壹拾陆万柒仟陆佰元整(RMB20,016.76万元)。
3、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贰亿零壹拾陆万柒仟陆佰元整(RMB20,016.76 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基于上述评估情况,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公司收购李布尔持有的标的公司 3,700,000 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1.97%的对价为24,642,000.00 元。
综上,本次收购定价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与评估值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各方姓名或名称
甲方: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李布尔
标的公司: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