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39 证券简称:泓淋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8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3 月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72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9.99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462.72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24,690.67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金额为 169,772.0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
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3]518Z004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
截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35,237.26 万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5,237.26 万元;(2)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2,567.14 万元;(3)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1,916.01 万元,其中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9,920.00 万元,项目结项结余资金及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996.01 万元;(4)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和汇兑损益的净额为 3,850.15 万元。扣除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
33,901.79 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 10,326.7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23,575.0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威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33549700112501060、20000033549700114163708);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603001040050576、15603001040049933);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620078801600001189、20620078801700001175);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910100100498548);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701013002519026);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4748128800、24294778348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威海泓淋电力技术(泰国)有限公司会同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3848722689),在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000301036502、100000301036513)。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7 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账号:15603001040049933)的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全部转入公司的一般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述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 年 7 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立的用于“智能电源连接装置-泰
国电源线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账号:24294778348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立的用于“威海电源线技术改造项目”(账号:20000033549700112501060)的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全部转入公司的一般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述
事项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 年 7 月 , 公 司 对 在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 账 号 :
8110701013002519026 )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威 海 分 行 ( 账 号 :
15603001040050576 ) 、 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分 行 ( 账 号 :
20000033549700114163708)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超募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全部转入公司的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述
事项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224748128800 19,460.27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20620078801700001175 4.50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20620078801600001189 1.57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376910100100498548 1.80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5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 100000301036513 852.77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开发区支行 233848722689 —
7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 100000301036502 3,254.10
合计 —— —— 23,575.02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32,724.4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累计不超过 6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前述
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期限到期后(即 2024 年 4 月 1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仍
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涉及金额合计 3.73 亿元。对于上述事
项,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股东大会
补充审议。
特此公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9,772.05 本年度投入募集 42,454.02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