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1,822 万股扣除公司证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262.19
万股后 11,559.81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74 元
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114,069.4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283,721.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未分配利润为 397,909,730.9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7,694,998.52 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分配利润为 207,694,998.52 元。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1,822 万股扣除公司证券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 262.19 万股后 11,559.81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74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114,069.4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 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2024) 上年度(2023) 上上年度(2022)
现金分红总额 40,228,138.80 30,027,879.68 30,027,856.33
(元)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3,283,721.90 47,620,858.56 84,508,685.66
东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8,014,615.84 24,197,585.80 29,804,137.17
营业收入(元) 894,026,495.82 615,506,930.26 820,716,297.7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397,909,730.93 368,987,597.37 353,556,480.50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07,694,998.52 198,719,500.29 209,290,388.40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 否
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00,283,874.8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65,137,755.37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00,283,874.81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82,016,338.8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3.52%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00,283,874.8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 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由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盈利水平及财务状况后提出,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