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1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6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以及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64.92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 13.88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已离职激
励对象剩余归属期已获授但未归属的 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以及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