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安培龙 证券代码:301413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一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遵照届时确定的定价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4,44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压力传感器扩产项目 28,000.00 26,860.00
2 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产线升级项目 7,220.00 6,900.00
3 力传感器产线建设项目 6,250.00 6,040.00
4 MEMS 传感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790.00 5,64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56,260.00 54,44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
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4、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5、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1,500 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8、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未来三年(2025 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公司分红及政策的详细情况请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相关内容。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做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同时,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10、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本公司、安培龙、 指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本预案 指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向特定对象发行
热敏电阻 指 属于敏感元件的一类,电阻值随其电阻体的温度呈现显著变化的热
敏感半导体电阻器
Positive Temperature Coefficient Resistor,正温度系数热敏
PTC/PTC 热敏电阻 指 电阻,是一种当温度增加到居里温度以上时,其电阻值呈阶跃式增
加的热敏半导体电阻
NTC/NTC 热敏电阻 指 Negative Temperature Coefficient Resistor,负温度系数热敏
电阻,是一种随温度上升,其电阻值下降的热敏半导体电阻
一种具有信息处理功能的传感器。智能传感器带有微处理机,具有
智能传感器 指 采集、处理、交换信息的能力,是传感器集成化与微处理机相结合
的产物。智能传感器能将检测到的各种物理量储存起来,并按照指
令处理数据,从而创造出新数据
是能感受温度并转换成可用输出信号的传感器,按照传感器材料及
温度传感器 指 电子元件特性划分,可分为热敏电阻和热电偶两类,对发行人而言,
主要是指热敏电阻温度传感器
采用陶瓷材料经特殊工艺精制而成,其是由陶瓷电容、线路板(FPC)、
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 指 ASIC 调理芯片、外壳以及密封圈构成,是利用陶瓷膜片受压变形导
致陶瓷电容值发生变化的原理来测量压力的一种传感器
一种具有创新的温度压力复合结构的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探头与被
温度压力一体传感器 指 测介质实现完全隔离,具有温度响应速度快的特点,广泛应用于新
能源汽车热泵以及发动机机油压力和温度测量
MEMS 指 Micro-Electro-Mechanical System,即微机电系统,是一种在毫
米乃至更小尺寸进行微型化、集成化的制造工艺技术
对发行人而言,主要是指硅压阻式压力传感器,其是在硅片上生成
MEMS 压力传感器 指 的微机电传感器,采用半导体工艺将四个以上电阻集成在单晶硅或
者扩散硅膜片上,形成惠斯通电桥,制成硅压阻芯片
采用高温烧结工艺,将硅应变计与不锈钢结构结合的一种压力传感
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 指 器。硅应变计等效的四个电阻组成惠斯通电桥,当不锈钢膜片的另
一侧有介质压力时,不锈钢膜片产生微小形变引起电桥变化,形成
正比于压力变化的电压信号
主要用于检测发动机尾气排放中的含氧量,并向电子控制单元
氧传感器 指 (ECU)输送相应的电压信号,反映空气燃油混合比的浓稀程度,
进而由 ECU 调节油气比使发动机在理想状态下充分燃烧,并减少尾
气排放
ECU 指 Electronic Control Unit,是发动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