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虹良巷 1 号 2 幢 3 层。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叶肖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9,373,902 股(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626,098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4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30,023,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6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人,代表股份 1,05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5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05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59%。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05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59%。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持续督导机构代表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江乾坤先生、李祖毅先生、王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选举江乾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30,974,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951,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417%。
1.02 选举李祖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30,974,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951,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417%。
1.03 选举王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30,973,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950,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467%。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徐世峰先生、武永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选举徐世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30,974,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951,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942%。
2.02 选举武永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30,974,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951,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942%。
3、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3,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8%;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23%;反对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炬华联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一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点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定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肖华、谢晴、钟宜国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069,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6%;反对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23%;反对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069,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6%;反对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23%;反对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069,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6%;反对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23%;反对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0%;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069,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6%;反对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23%;反对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0%;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69,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6%;反对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23%;反对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07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4%;反对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4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30%;反对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07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4%;反对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4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30%;反对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