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537,729.7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377,190.6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 2024 年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37,719.0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79,269,619.69 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40,793,934.02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9,269,619.69 元。
3、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
分配的权利。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0,000,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 174,100 股后的股本 59,825,900 股为基数,公司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5,982,590.00 元(含税)。
4、如本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5,982,590.00 元;公司 2024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股份回购金额846,56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6,829,156.0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9.22%。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利润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方式实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982,590.00 24,000,000.00 未上市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未上市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537,729.79 56,195,446.75 未上市
(元)
研发投入(元) 26,363,564.07 27,564,692.64 未上市
营业收入(元) 672,920,285.04 514,504,779.63 未上市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340,793,934.02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79,269,619.69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9,982,590.0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5,866,588.2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9,982,590.0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53,928,256.71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4.54%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上述数据仅填报上市后 2023 年、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的数据。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上述指标计算,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后提出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各方做出的承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
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2、公司 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20,596,568.49 元和 122,729,171.22 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1.72%、8.38%,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四、其他说明
1、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2、本次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