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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灵电气: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301388      证券简称:欣灵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9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
                  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 2026 年第
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胡志兴先生(董事长)、胡志林先生(副董事长)、张彭春先生

  2、独立董事:赵黎明女士(会计专业人士)、吴磊鹏先生、项国友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叶芳女士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及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胡志兴先生(召集人)、胡志林先生、吴磊鹏先生

  提名委员会:项国友先生(召集人)、吴磊鹏先生、胡志兴先生

  审计委员会:赵黎明女士(召集人)、项国友先生、胡志兴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磊鹏先生(召集人)、胡志兴先生、赵黎明女士

  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赵黎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2026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及《关于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经理:张彭春先生

  2、财务总监:林祥微女士

  3、董事会秘书:胡伊特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方露露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胡伊特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方露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7-57129599

  传真:0577-62722963

  邮箱:xl@xinlin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五路 55 号

  三、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颖女士、彭松先生任职即将满六年,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程颖女士、彭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程颖女士、彭松先生在任职期间的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以及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6 日
附件:

  1、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简历:

  胡志兴: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初中学历,高级经济师。胡志兴为公司创始人之一。1979年起作为个体工商户从事低压电器的生产及销售;1991年12月创办公司前身欣灵继电器厂;199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胡志兴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722.50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份的16.81%,通过乐清市欣伊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欣哲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欣伊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欣灵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当前公司总股份的6.6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副董事长胡志林之兄,公司董事会秘书胡伊特之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副董事长简历:

  胡志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7月出生,初中学历。胡志林为公司创始人之一。1991年12月与胡志兴共同创办公司前身欣灵继电器厂;1999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胡志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722.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81%,通过乐清市欣灵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当前公司总股份的5.0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系董事长胡志兴之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总经理简历:

  张彭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8月出生,初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1月至1997年2月任乐清市海伦开关厂厂长;1997年2月至1999年6月任德力西集团瑞安交通电器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06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彭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23.4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11%,通过乐清市欣灵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当前公司总股份的0.7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财务总监简历:

  林祥微: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1996 年 9 月至 2010 年 12 月历任正泰电器及其下属公司会计、会计主管;2010
年 12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乐清市中信会计代理事务所会计主管;2017 年 7 月至今任公
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林祥微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乐清市欣伊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当前公司总股份的 0.1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董事会秘书简历:

  胡伊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
经济师。201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2018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胡伊特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志兴之子,是公司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胡志林之侄,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方露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2017
年 3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公司财务助理;2023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方露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