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4.7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126.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7,417.7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金额为 51,708.2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100Z002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32 号)核准,公司 2023 年 10 月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925,816 股,发行价格为 40.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399,969.36 元,扣除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发行费用 5,521,823.09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878,146.2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到账。上述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100Z004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54,491.55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880.47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902.83
募集资金净额 51,708.25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407.68
加:现金管理收益 392.24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 2,255.23
减:募投项目支出 14,969.43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255.34
减: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支出 1,500.00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15
减:超募资金购买资产 5,100.00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227.02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7,392.83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46.52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58.49
募集资金净额 7,287.81
加:利息收入 0.42
减:募投项目支出 7,287.81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42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和中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亚运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91100401000173682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原证券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701013402397737)。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和中原证券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290737021040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原证券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1040160001313765)。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订持
续督导协议。2023 年 6 月,公司和东吴证券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和东吴证券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417413863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与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西单支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1060100100350687)。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 911004010001736829 857.44
阳区亚运村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8110701013402397737 3,444.18
首次公开发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已销户
股票募集资金 122907370210402 -
专项账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101040160001313765 - 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321060100100350687 925.40
小 计 5,227.02
向特定对象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
行股票募集资 支行 34417413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