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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301369        证券简称:联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10 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9.663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4%;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动科技”)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
议。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六)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根据
公司《激励计划》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4.06 元/股调整为 33.88 元/股。

  2、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7 人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
公司将对上述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5.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115 人调整为 108 人,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273.30 万股调整为 247.50 万股。

    3、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实施完毕。根据
公司《激励计划》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3.88 元/股调整为 33.62 元/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归属期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可申请归属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8月28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

    (二)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说明如下: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个人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归属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  任职期限要求。
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 2024 年
营业收入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
据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X)):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31,125.27万
  归属期    考核年                              元,较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31.60%,
                度    考核目    考核目  考核目

                        标 A1    标 A2    标 A3    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  2024                              为100%。

    期        年    30.00%  22.50%  15.00%

根据公司每年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A≥A1          X=100%


  考核年度公司  A1>A≥A2        X=80%

  营业收入增长  A2>A≥A3        X=60%

    率(A)        A<A3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为准。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行政部等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
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
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的个人  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考核结果(S)分为四个档次分别对应不同的标准系  对象中:10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
数,具体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