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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立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丰立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0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友利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包括 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在 2023 年度经营情况概述、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公司未来发展展望等方面内容。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3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同行业、同地域的薪酬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同行业、同地域的薪酬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关联董事王友利、于玲娟回避
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友利、黄伟红回避
表决。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满足集团化发展经营资金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66 亿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并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正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以及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预计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金额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制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印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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