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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68 深市 丰立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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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立智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30

丰立智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产品应用风险:公司生产的精密减速器产品未应用于人型机器人领域,暂无签署
  合作协议;延伸到应用于传统机器人行业的精密减速器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动力
  传动齿轮、汽车的座舱智能驱动等产品其相关业务量占公司总体规模比重较小,
  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市场风险:公司与本次广交会沟通交流的意向客户尚未签订正式购货协议或销售
  订单等实质性订单,如后续签订需披露的重大合同,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的厂房目前已建设完毕,但有部分用于生产谐波减速
  器的设备尚未到位,生产线尚未建成,未产生相应产能,若未来募投项目未及时
  达产,产能未及时释放,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毛利率下降风险: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家居智能驱动行业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
  降了0.21%,减速机行业毛利率下降了19.93%,盖因公司募投项目投资加大,固
  定资产增加,相关产能和销量还未释放,若未来募投项目产能和销量未能释放,
  公司毛利率水平及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4、业绩下滑风险: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
  并营业收入42,882.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55%,实现营业利润4,775.88万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42%。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8,359.4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43%,实现营业利润801.6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39.37%。根据公司的交易定价模式及行业地位,公司对于原材料成本的波动,可
  部分传导给下游企业,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原材料市场价格
  大幅波动,公司将产生业绩下滑的风险。

5、股价波动风险:截至6月30日,公司过去10个交易日内股价累计上涨26.17%,股
  价上涨幅度高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上涨幅度。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
  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6、估值偏高风险:截至6月30日,公司股票市盈率(PE,TTM)达到209.34,公司市
  盈率水平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结合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内外
  部经营环境分析,公司基本面近期未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经营情况、金融市场流动性、行业政策等
  多重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7、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
  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3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
 简称:丰立智能,证券代码:301368)的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6月
 28日、2023年6月29日、2023年6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以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问询的方式,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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