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3 证券简称:美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5日实施完成,公司以当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406,660,000股增加至568,871,180股,注册资本由406,660,000元增加至568,871,180元。
二、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因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前沿新材料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
毛皮制品加工;服饰制造;服饰研发;服装服饰批发;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
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
智能双创服务平台;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住房租赁;物业
管理;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
营;劳务派遣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具
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66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8,871,180元
3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经董事会
决议明确其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即成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4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5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6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
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
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 经理(为《公司法》规定的经理,以下同)、副总
事会确定的其他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经理(为《公司法》规定的副经理,以下同)、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为公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8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
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
许可经营项目:医疗器械产品研发、设计转换、 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
生产技术开发及智能制造服务;精密模具、自动 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前沿新材料制造;模具制
化设备、智能制造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 造;模具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
售,医用植入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硅胶材料 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生物基材
的制造,工业塑胶及硅胶制品、个人日用塑胶及 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硅胶制品、劳动防护用品、健康防护用品、日用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品、母婴用品、纺织、皮革、毛皮制品、服饰、 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
配饰、非家用纺织制成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
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 销售;塑胶表面处理;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
经营及技术咨询。 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
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
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