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09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13 日,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9,355.21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42,344.32万元;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9,239.78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923.98 万元,母公司 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5,274.76 万元,2024 年末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507,541.62 万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7,253,07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8,888,731.99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含本次拟实施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8,888,731.99 元,占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 20.03%。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8,888,731.99 316,531,783.26 301,386,721.8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3,552,116.99 1,580,629,275.19 3,007,205,835.14
(元)
研发投入(元) 291,541,685.42 358,166,949.06 455,961,807.80
营业收入(元) 22,598,527,203.79 41,357,670,979.28 42,790,361,250.0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5,423,443,208.49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552,747,634.60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736,807,237.11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727,129,075.7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736,807,237.11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1,105,670,442.28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1.04%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未满三年,但公司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均进行现金分红,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累积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736,807,237.11 元,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