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5 证券简称:南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人(含 1 名职工代表
董事),独立董事 3 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凯声先生、黄国滨先生、罗月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琳琳先生、卢永华先生、陈弟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琳琳先生、卢永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弟虎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会影响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卢永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凯声先生: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89 年 9 月至 1993 年 1 月,就职于卫生部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任血液研究
室技术员;1993 年 2 月至 1997 年 10 月,就职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六约海庆
化工厂,任厂长;1997 年 11 月至 1998 年 9 月,就职于成都元祖食品有限公
司,任总经理;1998 年 9 月至 2009 年 6 月,就职于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
历任生产总监、销售总监;2009 年 6 月至 2010 年 4 月,就职于德百(上海)
包装贸易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就职于福建南王
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王有限”,系公司前身),任总经理;2016 年 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凯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4%,通过惠安众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惠安县新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晋江永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5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国滨先生: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5 月,就职于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2005
年 6 月至 2010 年 4 月,自由职业;2010 年 5 月至 2012 年 11 月,就职于南王
有限,任财务经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9 月,自由职业;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南王有限监事;2016 年 5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公司监事会
主席;2018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公司投资部总监;2022 年 12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国滨先生通过晋江永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晋江永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7%,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月庭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双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经济师职称。2011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历任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曾任江西杨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悠派智能展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金百万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盈和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温氏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温润投资管理合伙人、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温氏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江西省国有资本和现代产业创新专家智库特聘专家,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月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琳琳先生:197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2002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西安理工大学印刷包装工程学院,历任辅导
员、印刷工程系教师;其中,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8 月,德国 Bergische
Universitt Wuppertal 机械学院访问学者,2015 年 5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西安
理工大学印刷包装与数字媒体学院印刷工程系副主任;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6 月 27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3 月至今,任西安源铁机电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职);202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琳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弟虎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
博士学位,中山大学集成电路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广东省集成电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曾任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国家示范微电子学院)学院副院长、中山大学教育部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 1986、1989 年分别获四川大学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的学士、硕士学位,2000 年获香港中文大学电子工程博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弟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卢永华先生:195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
博士,厦门大学会计学教授、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财务会计与会计基本理论的教学和研究,撰写、主编及参编各种会计专着及教材 10 余部,在各种会计权威及核心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30 余篇,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会计科研课题 5 项,并独立主持厦门大学“会计科研方法论研究”的科研课题。曾担任厦门国贸、厦门信达、片仔癀、龙溪股份、吉比特、国投智能、舒华体育、东昂科技、易联众等十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合兴包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永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