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0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
本 109,893,5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
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968,078.2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
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与公司业绩成长
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未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5,466,427.9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2,858,398.26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285,839.83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76,593,517.71 元,减
2024 年度派发现金红利 54,455,522.00 元,母公司 2024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 278,710,554.14 元。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3,443,128.27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8,710,554.14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出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9,893,594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968,078.2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24 年半年度,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09,893,594 股
扣除回购专户持有 982,550 股为基数,即以 108,911,0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782,208.8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4 年年度,公司拟
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9,893,5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968,078.2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因此,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54,750,287.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4.06%。
(二)调整原则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4,750,287.00 32,673,313.20 36,631,19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5,466,427.99 130,354,646.98 112,032,633.83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4,355,742.49 72,336,311.24 58,904,472.15
营业收入(元) 534,172,345.88 486,633,959.82 480,292,185.1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393,443,128.27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78,710,554.14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否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24,054,798.2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0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09,284,569.60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124,054,798.2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195,596,525.88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13.03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 规 则 》 第 9.4 条 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 年—2024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24,054,798.2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1、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发展现状,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分红规划以及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公司 2023 年末、2024 年末,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
额均为 0 元,其占 2023 年末、2024年末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 50%。
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于 2025 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中期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现金分红规划:预计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0%。
五、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了备案登记,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